1000元欠债不还起诉可以找到人吗
欠债人找不到了,联系不上了,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有:
1、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财产代管人会对失踪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
2、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有:
1、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财产代管人会对失踪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
2、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1000元欠债不还起诉可以找到人吗
- 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吗,法律规定是
- 妇女能否放弃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
- 打出租车是否构成劳动雇佣关系,是否有
- 父亲的房子母亲去世了,需要办理继承手
- 正当防卫造成非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财
- 法律规定了泄露公民信息的立案标准
- 谁应该偿还欠款人死亡的债务,法律如何
- 公司被法院拍卖,我们与公司签订的劳务
- 交通事故伤者死亡亲属误工费的定义是什
- 我在公司工作了13年,退休还有2年多。公
- 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法
- 没有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否会被判刑
- 信用卡拖欠二十万超过1个月怎么解决
- 大脚趾末梢骨折,二脚趾骨折
- 对方殴打伤者住院后,对方后来主动支付
- 您好,请问机构不退费能不能打消费者投
- 公司撤店不赔偿怎么办,法律上怎么规定
- 怎样计算上海的房产税,法律有什么规定
-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吗,法律上是怎
- 被收养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法律上有哪些
- 确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 保险公司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保险公司
- 在十字路口转弯时,不小心与路边的车发
- 如何判刑团伙诈骗从犯,具体处理办法,
- 有哪些具体的非刑罚处置措施,有哪些具
- 企业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
- 法律上如何规定异地办理离婚证的流程
- 我家养殖厂房离高速红线外10米会折吗
- 我想问问我报了一个班然后现在还有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