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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二胎补助款,有没有法律规定

admin 湖州律师 2024年03月07日

1、可以在网上申请,也可以去当地政府,去咨询申请。
2、二胎补助款,是二胎生津保险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另一部分为生育津贴待遇。
3、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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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胎补助款是二胎生津保险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另一部分为生育津贴待遇。
2、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3、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4、二胎领生育补助所需资料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为准。一般情况下需要以下资料:
(1)女方身份证原件;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3)生育登记证明;
(4)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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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二胎补助款是二胎生津保险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另一部分为生育津贴待遇。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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